累计旷工多少天才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4-04-16 13:37:08

  如劳动者工作的公司,已成文并给劳动者宣贯过的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累计旷工多少天即可视为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当劳动者累计旷工达到或超过该制度中规定的天数,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不违法。

  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