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_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4 16:36:15

  为规范专利代理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专利代理市场环境,维护创新主体权益,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16年9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据介绍,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包括打击专利代理挂证行为、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打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在打击专利代理挂证行为方面,采取的措施包括开展专项排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等。在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方面,采取的措施包括形成监管联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专利代理的企业信息;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应当通过网络监测、实地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进行排查,对涉嫌存在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联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打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大监控力度,加大查处力度,行业协会对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必要时给予惩戒等。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专利代理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地方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法,确保工作实效;加大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应当在2016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参与人员、工作方法、调查处理的数量和结果、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等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报记者赵建国)

  近年来,按照中央推进依法行政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知识产权系统多措并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为进一步严格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着力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地方知识产权局新招录的执法工作人员入职时均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大多数拥有理工科与法学复合知识结构,在普遍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基础上,双学士与研究生比例逐年提高,取得国家司法考试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单证与双证人员也在大幅增加;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对执法办案人员上岗培训和提升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对执法办案骨干的培养与使用,组织办案骨干参与培训授课、案例研讨、政策研究等工作,全面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执法骨干在办案中的引领作用。经过多年的努力,一支作风硬、能力强、结构优、善办案的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已经形成。

  二是不断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配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工作,修订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研究制定了侵权判定、假冒认定、证据规则、调解指引等方面的文件,细化统一执法办案依据,增强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协调性。

  三是提高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进一步完善专利执法案件报送系统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系统,试运行专利执法网上办案系统,加快各相关系统的融合互通,探索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调查案件线索,为快捷维权提供更多方便,促进全系统执法质量与效率不断提高。

  四是大力推进执法机制建设。以专项执法带动日常执法的深入开展,有效组织开展“护航”“闪电”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执法效率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执法协作与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开展跨地区执法办案调度工作,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有效推进各地执法办案工作协同发展。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完善信用信息目录,及时实现相关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

  五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快速维权工作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先后批复设立了76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成统一的“12330”公益热线电话及网络举报投诉平台,为权利人与各界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知识产权维权渠道。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产业集聚地区设立了13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这些中心将知识产权的确权与维权相结合,大大提升了执的效率与水平。

  2016年上半年,在执法能力持续提升的基础上,各地知识产权局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地区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执法办案工作普遍加强,营造了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有力促进了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王志超蔡健炜)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上午在福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了分组审议。

  近年来,福州市法院、福州海关、市工商局、市文新局、市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建立起涉及互联网、娱乐产业、专利技术等多个领域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护权、指引、定分职能,公正高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集中化解了多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6月,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66,共主持调解或促成当事人和解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1200件,调撤率达78.07%。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表扬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对福州市等15个考核成绩突出的地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给予全国通报表扬,福州市在受表彰的地级市中成绩位列第四名。

  福州市于2012年荣获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称号,2015年,以复核成绩全省第一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进入新一轮示范城市创建行列。福州市委、市政府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共同努力下,全市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全市发明创造积极性,不断健全完善机制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稳步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有力推进福州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截到2016年7月,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201件,居全省首位,占全省总量37.06%,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1.6件。知识产权队伍建设得到有力推进,全市各县(市)区知识产权机构实现全覆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提升,市知识产权局增设保护协调科,自贸区福州片区新成立知识产权局,全面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氛围。

  此次福州市示范城市工作能以较好的成绩受到全国表扬,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积极肯定,我市将按照国知局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扎实开展新一轮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为大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9月27号,福建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管理培训班在福建省浦城县举办,会议由省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副处长全丹珂主持,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冬根、省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处长侯晴牧出席会议,来自省远程教育平台及九个分站的管理员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冬根副局长对2016年上半年福建省各分站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进行部署,要求各分站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要进一步开拓思路、汲取探索工作新方式,实现远程教育管理规范化,力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会上,对福州分站等5家分站颁发了“2015年度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优秀分站”荣誉证书。福州分站下一阶段将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作,争取再创佳绩。

  9月20日,为了贯彻落实《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庆祝和宣传首个“中华慈善日”的到来,市知识产权局党支部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共募集捐款650元,统一汇入福州市慈善总会账户。近年来,市知识产权局党支部通过定期开展慈善募捐,社区帮扶慰问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局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互帮互济、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

  9月29日,福州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2016年拟入选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集中考核汇报会,福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朝晖出席会议,各县区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福州华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23家拟入选企业的公司主要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考核会共邀请了6名知识产权专家担任评委进行分组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奖惩机制、专利申请与授权、专利检索与信息利用、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专利保护、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23家拟入选企业就考核内容开展情况进行汇报,专家在听取企业工作汇报后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者建议意见。最后由专家组组长对拟入选企业进行总评,着重对企业的优势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对企业的工作谋划提出建议,对企业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好的借鉴推动作用。

  9月27日上午,为配合福州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福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利执法人员对福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福州连江店和福建惠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江第二十八分店等商场超市、医药店进行省、市、县三级联合专利行政执法行动。

  专利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存在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假冒专利等专利违法行为的日用品、家用电器和药品现场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商家立即下架整改。同时,执法人员给商家发放知识产权相关宣传资料,并进行了知识产权专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其辨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的专利商品,告知其今后对涉嫌假冒专利的商品应及时向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人员咨询,规范其经营范围内的商品。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我局将不定期对福州地区各县(市)、区进行开展打击假冒专利商品行为专项行动。

  2016年9月1日起,最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在可减缴费用种类、申请减缴资格、减缴比例等方面做了不同的调整,那么在新办法下,拥有一件中国专利到底需要多少钱呢?

  本文将从新办法规定的三种不同类型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不同的减缴比例下的情况入手,计算三种不同类型专利从获得授权当年起算,维持三年、维持六年所需缴纳的官费;发明专利从申请日起算,维持十年、维持二十年所需缴纳的官费;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从申请日起算,维持十年所需缴纳的官费。

  我们以符合费用减缴条件的单个企业为例,简单总结一下获得一件中国的发明专利需要多少官费。申请阶段需要花费560元,授权时需要390元,合计仅需950元。也就是说,不到一千元就能获得一件发明专利,这个成本比起飞涨的物价和房价,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如果不符合减缴条件,获权成本有所增加,需要4605元,对于企业来说,这个成本也完全能够承受。

  发明专利获权以后,要想维持权利有效,还需要每年向国知局缴纳年费。年费也是可以按比例减缴的,最多能从授权当年起减缴其后6年的费用。我们还是以符合费用减缴条件的单个企业为例:如果想要维持三年专利权,需要花费1310元;维持六年需要 2090元。如果想要维持更长时间,所需费用会大幅升高,维持十年需要花费8090元,维持二十年需要74090元。究其原因,一是只能减缴授权当年起前六年的年费,如发明专利于第三年授权,则只能减缴第三、四、五、六、七、八这六年的年费;二是后期年费的应缴金额比前期显著增加,而且必须全额缴纳,不可减缴,因此企业持有专利权的成本到后期增幅较大。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当企业独自申请发明专利时,费用减缴或不减缴,需要缴纳的官费在专利授权初期、维持三年和六年时差别较大:减缴时仅需要950元、1310元、2090元,不减缴需要4605元、7005元、12205元,金额差别达到5倍之多;如果继续持有专利到十年、二十年,减缴或不减缴的费用差距会相应减小,维持十年总费用在减缴时需要8090元,不减缴时需要18205元,差距为2倍;维持二十年总费用在减缴时74090元,不减缴时需要84205元,差距仅为10%左右。

  由此可见,对于单个企业来说,获取、持有发明专利的成本,费用减缴或不减缴,短期来看差别较大,但即使不减缴,持有六年的总成本也仅为12205元,且很多地方政府对发明专利的官费有资助、授权后有奖励,对企业自身来说,几乎不需要成本。

  上述费用均为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费,也就是获取和维持发明专利的必须费用。如果由代理机构为企业服务,每件发明专利如增加10000元的代理费。对企业来说,多花一万元看似成本有所提高,但专业服务机构能够帮助制定申请策略、进行专利挖掘和布局、确定适当的保护范围、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对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收益,是非常划算的。(作者:郑焕程 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流程管理及客户服务部流程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