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多少天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4-04-10 20:38:43

  法律未清晰定义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也未规定旷工多少天可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可制定与劳动纪律相关的规章制度,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界定需依据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实际上,不同用人单位有不同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直接根据用人单位合法制定并对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规章制度进行认定。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旷工3天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亦可规定需旷工10天方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完全由规章制度界定。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3天即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可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以劳动者旷工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